創意人是否擁有特別的特質?研究發現,具有創意者通常較常人能以較有效且有彈性的方法運用其認知歷程。有創意者其生活方式似乎與常人不同;他們沉浸於其工作中,且最有創意的人通常為內在動機所驅使;此一發自內在驅力促使他們去發現、質詢、及自我挑戰,而這些行為的產生完全是基於對工作本身的喜好。
具有高創造力者通常具備下列特質:
1. 動機(motivation composite):高度的內在動機、持續的努力、堅強的毅力、享受工作本身的樂趣、對工作有高度承諾、精力旺盛、高度的工作熱忱、多產、內控、廣泛的興趣、願意成長、富有野心、期待被肯定、對工作完全投入、對高遠目標的追求、喜歡複雜及具有挑戰性的工作、關心工作與成就;
2. 冒險(risk taking):願意冒險、大膽、自信、果斷、勇於嘗試困難的工作;
3. 適應的人格特質(adaptive personality):喜歡發明、好奇、幽默、誠實、警覺、勤奮、敏感、自治、自我力量(ego strength)高、堅強的意志力、期望進步、樂觀、理想主義、心胸開放、對曖昧情境的忍耐度高、智慧型的審美觀、具創意的自我意向、健全的人格;
4. 發現/質疑問題(problem finding/questioning):敏銳的直覺、好問的、質疑假設、注意新奇事物、要求證據;以及
5. 獨立性(independence):獨立、質疑傳統、喜歡獨立思考、喜歡獨自工作、自動、不為偏見及舊方法所束縛。
出處:邱皓政、葉玉珠(1998),技術創造力的定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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